近日,平遠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了三則征收土地啟動公告,平府公〔2020〕15號、16號、17號公告,此次征收目的用于國道G358線平遠縣湍溪至八尺段改線工程建設項目、省道S225線平遠縣大柘至石正段改建工程項目和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征收土地范圍涉及平遠縣多個村鎮。
下面,就讓我們一起看看公告的具體內容吧!?
平府公〔2020〕15號平遠縣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有關規定,為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成果,現將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圍:大柘鎮超竹村田心經濟合作社,大柘鎮豐光經濟聯合社,大柘鎮田興村松山經濟合作社,大柘鎮西河村坳頭、赤岌、泉水塘經濟合作社,石正鎮東臺村黃金、金塘、四角經濟合作社,石正鎮南臺村凌屋、寺屋、嶺背經濟合作社,石正鎮坪湖村東風、東升、東方、東光、朝陽、紅光、永紅、中心經濟合作社(詳見附圖)。
二、征收土地現狀:
大柘鎮超竹村田心經濟合作社屬下集體土地共0.0285公頃,其中農用地0.0284公頃(水田0.0249公頃、水澆地0.0015公頃、林地0.0002公頃、其他農用地0.0018公頃),建設用地0.0001公頃,村民住宅0座;
大柘鎮豐光經濟聯合社屬下集體土地共0.0293公頃,其中建設用地0.0293公頃,村民住宅0座;
大柘鎮田興村松山經濟合作社屬下集體土地共5.1295公頃,其中農用地4.7303公頃(水田0.4550公頃、水澆地0.0079公頃、林地4.1858公頃、養殖水面0.0165公頃、其他農用地0.0651公頃),建設用地0.1914公頃,未利用地0.2078公頃,村民住宅2座;
大柘鎮西河村坳頭經濟合作社屬下集體土地共0.2536公頃,其中農用地0.1293公頃(旱地0.0168公頃、林地0.1108公頃、其他農用地0.0017公頃),建設用地0.1243公頃,村民住宅0座;
大柘鎮西河村赤岌經濟合作社屬下集體土地共0.5861公頃,其中農用地0.3617公頃(林地0.3617公頃)、建設用地0.2244公頃,村民住宅6座;
大柘鎮西河村泉水塘經濟合作社屬下集體土地共0.1805公頃,其中農用地0.0459公頃(旱地0.0416公頃、其他農用地0.0043公頃)、建設用地0.1346公頃,村民住宅4座;
石正鎮東臺村黃金經濟合作社屬下集體土地共0.1147公頃,其中農用地0.1147公頃(旱地0.0279公頃、林地0.0823公頃、其他農用地0.0045公頃),村民住宅0座;
石正鎮東臺村金塘經濟合作社屬下集體土地共4.4200公頃,其中農用地3.9902公頃(水田0.1880公頃、旱地0.0004公頃、林地3.7858公頃、其它農用地0.0160公頃)、建設用地0.4092公頃、未利用地0.0206公頃,村民住宅0座;
石正鎮東臺村四角經濟合作社屬下集體土地共1.2615公頃,其中農用地0.5146公頃(水田0.0302公頃、林地0.4844公頃)、建設用地0.2606公頃、未利用地0.4863公頃,村民住宅0座;
石正鎮南臺村凌屋、寺屋、嶺背經濟合作社共有屬下集體土地共0.0081公頃,其中農用地0.0081公頃(水田0.0075公頃、其他農用地0.0006公頃),村民住宅0座;
石正鎮坪湖村東方經濟合作社屬下集體土地共0.0493公頃,其中農用地0.0471公頃(水田0.0471公頃)、建設用地0.0022公頃,村民住宅0座;
石正鎮坪湖村東風、東升、東方、東光、朝陽、紅光、永紅、中心經濟合作社共有屬下集體土地共0.0106公頃,其中農用地0.0001公頃(水田0.0001公頃)、建設用地0.0006公頃、未利用地0.0099公頃,村民住宅0座;
石正鎮坪湖村東升經濟合作社屬下集體土地共0.0408公頃,其中農用地0.0268公頃(水田0.0268公頃)、建設用地0.0140公頃,村民住宅0座。
三、征收目的:實施省道S225線平遠縣大柘至石正段改建工程項目。
四、征收主體:平遠縣人民政府。
五、征收實施單位:大柘鎮人民政府、石正鎮人民政府。
六、征收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大柘鎮補償標準為水田、建設用地112.0394萬元/公頃,水澆地、旱地、其他農用地92.7608萬元/公頃,園地84.33萬元/公頃,林地20.70萬元/公頃,養殖水面120.4萬元/公頃,未利用地17.60萬元/公頃;石正鎮補償標準為水田、建設用地101.85萬元/公頃,水澆地、旱地、其他農用地84.33萬元/公頃,林地18.00萬元/公頃,未利用地16.20萬元/公頃;青苗補償費標準按《平遠縣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補償標準及分配辦法》(平國土資字〔2017〕13號)執行;留用地按征收面積的10%折算貨幣補償,補償標準為大柘鎮133.4萬元/公頃,石正鎮124.2萬元/公頃(承諾按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補差額)。
七、社會保障: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0〕41號)的規定執行。
八、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10月27日起至2020年11月26日止(共30日)。請在本公告期滿之日起10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所在鎮人民政府或平遠縣自然資源局辦理補償登記。如被征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可在本公告期限內向平遠縣自然資源局(地址:大柘鎮嶺下河東路1號,聯系電話:8899186)書面提交。
特此公告。
平遠縣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省道S225線平遠縣大柘至石正段改建工程項目勘測定界圖
平府公〔2020〕16號平遠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啟動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有關規定,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石正鎮潭頭村一隊經濟合作社、塘背經濟合作社部分土地,現將擬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石正鎮潭頭村一隊經濟合作社、石正鎮潭頭村塘背經濟合作社(詳見附圖)。
二、征收目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三、自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發布之日起,由平遠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對擬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權屬、地類、面積,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轉告,并予以配合。
四、自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建、搶種、搶裝修,違者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平遠縣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7日
平府公〔2020〕17號平遠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啟動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有關規定,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八尺鎮、差干鎮、仁居鎮屬下村集體經濟組織部分土地,現將擬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八尺鎮八尺村石牙背、下老圩經濟合作社,八尺鎮肥田村白蓮塘經濟合作社,八尺鎮黃沙村黃一、黃二經濟合作社,八尺鎮樓前村黃地、樓前、稔二、稔四、石陂、莊下經濟合作社,八尺鎮樓前經濟聯合社;差干鎮差干村黎坊、羅車、坪八、塘背、圍里、竹壩經濟合作社,差干鎮差干村杞溪、羅車、加豐村長布經濟合作社共有,差干鎮加豐村圩一、圩二、長布經濟合作社,差干鎮湍溪村石下、下坪、茶陂、竹嶺、新屋、永紅、中心、河背經濟合作社共有,差干鎮湍溪村石下、下坪、新屋、中心、竹嶺經濟合作社,差干鎮湍溪村下坪、石下、河背、永紅、中心經濟合作社共有,差干鎮湍溪村永紅、中心經濟合作社共有,差干鎮湍溪村竹嶺、新屋經濟合作社共有,差干鎮湍溪經濟聯合社;仁居鎮飛龍村大屋、田心經濟合作社共有,仁居鎮飛龍村大屋、下增經濟合作社共有,仁居鎮飛龍村大屋、店崗、仁讓、田心、鐵樓崗、下增經濟合作社,仁居鎮飛龍村崗坊、新村、圩鎮經濟合作社共有,仁居鎮飛龍村崗坊、新村經濟合作社共有,仁居鎮飛龍經濟聯合社,仁居鎮黃畬村大坪、七礤經濟合作社,仁居鎮井下村官屋、四斗、新上、新營經濟合作社,仁居鎮井下村新營、新上、四斗經濟合作社共有,仁居鎮井下村新營、新上經濟合作社共有,仁居鎮仁居村城中、谷圩、紅崗、南門、新建、新街、新勝、永興經濟合作社,仁居鎮上遠村花樹下、馬地坑、泥竹塘、社崗、圳下經濟合作社,仁居鎮五福村官窩、胡屋、潘屋、畬坑、謝屋、顏屋、俞屋經濟合作社(詳見附圖)。
二、征收目的:實施國道G358線平遠縣湍溪至八尺段改線工程建設項目。
三、自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發布之日起,由相關鎮及平遠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對擬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權屬、地類、面積,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轉告,并予以配合。
四、自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建、搶種、搶裝修,違者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平遠縣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7日
江南79.8萬元
新縣城68.8萬元
江北95萬元
江南53.8萬元
江南108萬元
華僑城23.5萬元